旁聽一場慈湖潑漆案辯論庭

九月我參加了兩場法庭旁聽,開始學習台語文後,關於碰到語言相關的講座、活動、課程⋯⋯,都會儘量去參與,當我得知,有被告全程在法庭中都使用台語來對話時,無論如何都覺得應該要到場體會,也意外成為我首次到法庭旁聽的經驗。

旁聽一場慈湖潑漆案辯論庭

九月份我在台北參加了兩場法庭的旁聽,一場是刑事庭的「慈湖潑漆案」、一場是民事庭的「警賊拗斷手討賠償案」,在開始學習台語文後,關於碰到語言相關的講座、活動、課程⋯⋯,都會儘量去參與、理解,當我得知說,有被告全程在法庭中都使用台語來對話時,無論如何都覺得應該要到場體會,看看當兩種語言實際在法庭進行時的情形,也意外成為我首次到法庭旁聽的經驗,寫下自己是一個完全沒有法律專業基礎的公民,在法院聽聞的過程。

2018年2月28日當天潑漆的現場畫面。
去年228當天上午,獨派青年闖入大溪慈湖陵寢,持紅色油漆朝蔣介石靈柩及周圍潑灑,桃園地檢署去年4月初依「刑法」公然侮辱墳墓、公眾紀念處所、毀損等罪嫌,一共起訴了11人,桃園地院歷經九個月審理,於今天下午4點宣判,法官分別依毀損、妨判公務罪,判11人拘役55到59天,侮辱墳墓、紀念碑部分則因不構成侮辱要件,獲判無罪。——〈大溪慈湖陵寢潑漆案 涉案11人全判拘役〉《自由時報》

根據2019年《自由時報》的報導,2018年2月28日被告一行人闖入「先總統 蔣公陵寢」,用紅漆潑灑在蔣介石的棺材及周遭,我們也可以從新聞中的影片看到,十字架被移走、掛在牆壁的照片也被噴灑,一群人在現場拉起了事先準備好的布條,上頭用台文寫著「Khì-tû Chiná Ui-khoân 去除支那威權 Chhòng-kiàn Tâioân Kiōng-hô 創建台湾共和」,在行動中,他們現場的口號也是用台語大聲宣示其主張,其中一個比較特別的畫面是,現場有一個人雙手舉高、擋在布條正中央,即使有人希望透過身體去試圖移動他,仍然不為所動,而他也成為了傳喚的證人之一,他說那個時候是在阻止他們從事破壞行動

⚖️ 桃園地檢署起訴罪名

  1. 妨害公務罪:阻止公務人員的行動。
  2. 公然侮辱罪:侮辱墳墓、公眾紀念處所。
  3. 毀損罪:毀損棺材、牆壁、地毯、窗簾等。

然而被告律師方認為,當人民無法透過和平的手段來達到去處威權象徵的話,用代表著台灣人民鮮血的紅漆來潑灑,並不構成侮辱罪,應屬於象徵性言論的標準、評論的範疇。關於毀損罪則是有程序性的錯誤,毀損的定義是東西損壞至不堪使用,紅漆被潑灑的地毯被陵寢相關人員丟掉、直接向廠商請購新件,因為沒有原始證據,罪名應不成立。妨害公務罪則是在質疑,為何其陵寢要花人民納稅錢、請國防部來管理,也詢問證人他在執行甚麼公務(如影片中雙手高舉),而被告方又妨礙到他甚麼?

青年獨派 228 行動聲明
去年年底,執政黨通過「促進轉型正義條例」,民間無不期盼當局能儘速展開「清除威權象徵、保存不義遺址」的政治工程。 當各界都把焦點放在黨產、附隨組織與檔案公開等等議題時,桃園的兩蔣停靈處卻沒有得到應有的關注,執政當局消極放任與自由民主社會格格不入的「帝王陵寢」,讓獨裁者的幽...
在慈湖潑漆後,發起行動的團體也在網路上發表台文及中文版聲明。
“Tī kokkài kìliām Tâiôan jînbîn siūlān ê kia̋jı̍t, chı̍t tīn koansim konggī, chútiuⁿ sı̍thiān choánhêng-chènggī ê chhengliân, chiong tāipiáu siūlānchiá chheⁿhoeh ê ângchhat, phoah tī to̍kchhâichiá thênglêng ê lêngkiū.” —— FETN 蠻番島嶼社 "ChengLiân To̍phài 228 Hêngtōng Sengbêng"

回到2018年事發當天,「FETN 蠻番島嶼社」在他們的網站上公開了台文版〈ChengLiân To̍phài 228 Hêngtōng Sengbêng〉、及中文版的〈青年獨派 228 行動聲明〉表示:「在各界紀念台灣人民苦難的今天,一群關切公義,主張落實轉型正義的青年,將象徵受難者鮮血的紅漆,潑灑在獨裁者停靈的棺柩。」並提出兩大訴求:一、徹底清除威權遺緒,停止以台灣資源供奉獨裁者。二、廢除兩蔣文化園區,威權遺緒不是觀光資源。

10:16 開始提及今年7月28日開庭經過。

👨‍⚖️ 慈湖潑漆案事件經過

  • 2018年2月28日:一群人至蔣介石陵寢潑紅漆並發表行動聲明。
  • 2018年3月5日:警方通知10人到案說明,無人到案。
  • 2018年3月6日:警方拘提6人、3人自行到案,6人交保金額5萬、2人3萬。
  • 2018年7月20日:桃園地方法院開庭,同時間至中正紀念堂潑漆
  • 2018年10月12日:準備程序庭3人全程講台語,陳俞璋請求閱覽字幕輔佐開庭。
  • 2019年1月11日:再度開準備程序庭。
  • 2019年3月20日:證據勘驗及言詞辯論開庭。
  • 2019年4月9日:宣判10人以毀損罪名判決拘役55至59天,1人以妨害公務判決拘役59天,公然侮辱墳墓及公然侮辱紀念處所罪名則不該當。FETN 與檢察官上訴。
  • 2020年12月30日:臺灣高等法院開庭 最終、言詞辯論庭
  • 2021年7月28:臺灣高等法院開庭
  • 2021年9月15日:臺灣高等法院 開庭 最終、言詞辯論庭
  • 2021年11月17日:法官即將判決
228慈湖潑漆案開庭3人全程講台語 自稱「國語退化」 - 社會
228慈湖潑漆案12日再開準備程序庭,上回因在自由廣場潑漆遭逮無法出庭的李嘉宇、陳俞璋,以及遭追加起訴的邱峻翔3人首度出庭,同樣都坦承潑漆、否認不法,主張是象徵性的言論自由,3人全程用台語,其中陳俞璋還因國
這則新聞刊出後,標題中的「國語退化」開始在網路上產生各種議論。
3人在法庭全程使用台語,其中37歲的陳俞彰自稱使用母語「閩南語」,無法百分之百了解「中國話(指國語)」,甚至一度移動位置到律師席觀看即時繕打的筆錄,律師劉繼蔚也幫腔指陳長期使用台語,國語的聽和說都已退化,現場掌握有困難,希望能有即時繕打的閱讀畫面輔佐,但法官以現場是錄音再委外通譯繕打、且陳不明瞭的是法律術語為由,請律師幫忙即時溝通解釋。——〈228慈湖潑漆案開庭3人全程講台語 自稱「國語退化」〉《中國時報》

開庭時的語言資訊落差

如果在 Facebook 或 Google 搜尋慈湖潑漆事件,不時會跳出來《中國時報》的報導,他們的新聞標題為〈228慈湖潑漆案開庭3人全程講台語 自稱「國語退化」〉,2018年10月12日開完準備程序庭後,在 PTT 引起了熱議:「聽不懂、不會講中國話,卻看得懂中國字。」「都不承認中華民國了 那中華民國就沒有審判權啊 被告就不要理啊。」雖然說在法庭上並沒有規定說要講甚麼語言,網友也有提及「南部開庭很多講台語,這沒什麼,不要大驚小怪。」

不過開庭持續到2021年仍未走完,這期間台灣又通過了《國家語言發展法》,第4條規定「國家語言一律平等,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。」而所謂的國家語言則在第3條揭示「本法所稱國家語言,指臺灣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及臺灣手語。」也就是,無論是台語、客語、原住民族語都是國語(其實原住民各族語及客語早在2017就已被列為國家語言),法庭上不應該限制人民使用甚麼語言,媒體更不應該下這樣的標題來強調被告所使用之語言。

這一點凸顯了開庭時,如果雙方使用不同語言,除了必須要有通譯的專業化、甚至還必須要有會該語言逐字稿能力的書記官(開庭過程都會有即時打字的人員並透過電腦、投影幕呈現給所有人閱覽)。不過在我所參與過兩次旁聽的過程中,被告與律師全程講台語,但我所看到的文字都仍然是以華語思考及中文來紀錄,這是不是很有可能會造成誤解及誤會?如果要維持法庭判決的公正性,應當建構完整的翻譯制度。然而在2018年10月12日開庭時,被告說明希望能有即時繕打的閱讀畫面輔佐,不過當時卻是以現場錄音再委外通譯繕打,最後靠律師幫忙即時溝通解釋,這個中間就產生了資訊不對等的落差。

開庭期間不許使用手機,學一下電影裡都這樣用畫的,紀錄當下的情形。

最終言詞辯論庭

旁聽法院審理過程也是公民參與

感覺潑漆和在228這日,各學校及各地潑漆以及想盡辦法來表達反對威權象徵的行為,在近十年才逐漸浮上檯面,在這之前,我對慈湖潑漆案的印象其實並沒有特別大,也許看過新聞、看過網路的貼文,但沒有詳細的去了解他們的訴求。

我本來的想像應該像是日劇《王牌大律師》對於民意和檢察官的職責的辯論。

在這一次旁聽前,聽了 Podcast 的簡短概述,就決定9月15日北上去旁聽,我心裡想著的是律師會不會像是《リーガル・ハイ(王牌大律師)》、《Legally Blonde(金法尤物)》這樣充滿英雄或是正義氣息的想像(畢竟是第一次旁聽),然而實際上卻是從上午九點十五到下午一點半的超長馬拉松,中間還一度中場休息。

其實有一點讓我很震撼的是,開庭並不是在9點30分準時開始,開庭的門也是沒關的、可以隨時進出,在現場鬧哄哄聊天之中,突然不曉得從哪裡冒出來一聲非常巨大的呼喊「起立!!!」,完全毫無防備的在驚嚇中就從滑手機中一秒站起來,而當我站起來時發現所有被告以及大部分的旁聽者都未起立時,我腦海裡直接想著:「Chhám--ah chit-siaⁿ, ah lóng-bô lâng kā-góa kóng......」法警似乎曉得很多人不願站起來,第一時間就用手勢一個一個用華語喊著「起立。」「站起來。」但多數人還是不為所動,我也只好在一陣尷尬之中,緩緩坐下,也才從來觀摩的心態轉變為他們是來玩真的(不然咧⋯⋯)。

潑漆後離開現場的人們示意圖。

這場,可能是最後一次的言詞辯論庭過程非常的精彩,雖然沒有像是法律電影那樣針鋒相對的律師對決,反倒像追求自由與正義的台灣人民在對抗照本宣科的檢察官一般,想透過真心的理念去說服法官,為甚麼他們要這麼做、為何我們不起立(本意並非藐視法官)、為何必須透過這樣的手段來達成目的⋯⋯。

我所觀察到的是,像是寫好演講稿的檢察官,一邊轉筆、一邊像機器人般的朗讀他所起訴的罪行,以及莫名其妙被傳喚來到現場的證人,一位是當天的管理人,他只能照上級說的做事(然而上級是誰卻是個謎?)、一位是家具業者,園區和他們購買窗簾,他證明了窗簾是園區直接丟掉跟他們買新的、一位則是完全沒關係卻因為接到電話報價、甚至完全沒到過現場的業者,尷尬的回覆律師的問題。

甚至,檢察官還在證據中查詢了「陵寢」的華文定義是甚麼。

然而,所謂的園區的上級——國防部、甚至蔣家的後代,都沒有被傳喚,究竟這個上級到底是誰?是執政黨、是軍方、還是國家?再來就是為何是由這個上級來負責這個事情,蔣家都完全沒有責任?如果說這是他們家的墳墓(但根本沒下葬)。

桃園地檢署要辦潑漆案之前,也該針對《殯葬管理條例》第24條「單獨設置之禮廳及靈堂不得供屍體處理或舉行殮、殯儀式;除出殯日舉行奠、祭儀式外,不得停放屍體棺柩。」也就說慈湖並不是殯儀館,除1975年4月16日這一天出殯可以停棺,接下來住43年都是違法狀態。——管仁健〈該依法處分停棺不葬的惡行了〉 from 新頭殼newtalk

檢察官表示潑漆造成棺材及現場設備損壞、不堪使用,毀損罪,並且針對墳墓及紀念處所,所以有公然侮辱罪,不過律師及被告則透過詢問證人,潑漆並沒有造成棺材不能使用,窗簾也沒有清洗就直接丟掉買新的,證物不足也沒有毀損。墳墓及紀念處所的部分也有所反擊,蔣經國日記寫著:「處理治喪有關事宜,請示母親後,決定暫厝父親之靈於慈湖,以待來日光復大陸,再奉安於南京紫金山,以達成父親之心願。」也因此這樣的地方不符合墳墓、更不是殯儀館。紀念處所也是一大問題,究竟為何一個想要回到南京的屍體,後代不願將其下葬台灣,還必須全民買單每年 NT$42,000,000 維護,由國防部來管理、甚至派憲兵駐守?這不就是一個活生生的威權象徵嗎?難道這就符合社會的價值、大眾的期待嗎?

2021年9月15日開庭結束後被告一行人與律師的合照。
"Tō-sǹg kóng koh-chài hō͘ góa 1,000 pái ê ki-hōe, góa mā-sī ē chò kāng-khoán ê tāi-chì, chò 1 ê tùi chū-iû bîn-chú ū ǹg-bāng ê Tâi-oân lâng, m̄-sī chò to̍k-chhâi chiá ê phah-chhiú." —— Kî-tiong 1 ūi Pī-kò

「就算再給我一千次的機會,我還是會做同樣的事情。」11名被告在最終言詞辯論庭分別有自由的時間表達自己的想法、並主張自己有罪還是無罪(法官也會逐一確認),他們11人代表了在台灣各地,期盼威權移除的各行各業,有的人做土木、有的人做零工、有的人還是學生、也有人是帶著小孩來法庭的年輕父母,每個人都有不同的主張及想法,也共同從2018年初,耗費了時間,與法院、政府、國家來對抗,也成功在社會中引起了不少的討論,正反兩方的聲音不曾間斷。

2021年11月17日,本案在台灣最高法院即將判決,這場判決,不僅僅只是象徵著去除威權象徵的反抗,甚至也是邁向國家正常化的行動,即使 FETN 蠻番島嶼社僅能在體制內做反抗,但只要有人有動作、有人願意出來聲援、多一個人出來在網路轉貼,都是一種力量。

M̄-sī kan-taⁿ hō͘ Hoat-koaⁿ thiaⁿ, sī-ài kap bîn-chiòng ū kau-tài, gún sū-āu tō-ū seng-bêng, âng-chhat tāi-piáu tio̍h-sī Tâi-oân jîn-bîn ê hoeh, góa teh kiaⁿ-hiâⁿ, koh-ū lâng ē-ū chhò-ngō͘ ê jīn-ti. —— Kî-tiong 1 ūi Pī-kò

當慈湖陵寢仍然可以被列為桃園市政府推薦的觀光園區、佔據大片土地的中正紀念堂及銅像繼續安穩坐在那,甚至是國際旅客必造訪景點,人民對該獨裁者以及其背後代表的威權時代,完全無作為、甚至成為假日散步休閒的場所,是不是代表人民的認知有錯誤?在一位被告的說明中,我也體會到了這一點。

旁聽完這場精彩的開庭,我想法是,他們的行動,不只是潑漆而已,而是潑漆背後所代表的意義,以及在體制內的反抗,這是一個事前就有計劃的行動,要有道具、要有畫面、要有人、要有聲明,而後續的過程再透過各種影片、講座、新聞媒體、開記者會,不斷透過各種方式來闡述自己的行動,即使面對許多反對者的洗版、騷擾,他們仍然堅持自己的信念到現在。

在相關的輿論討論中,時常會看到有人留言他們的行動,不理性、不符合社會期待、不妥當、不是民主法治該有的素養⋯⋯,甚至執政黨在被立委質詢時表明自己不贊成這樣的行動,不過被告方也在法院中提及,他們也曾經使用和平抗爭的手段去抗議,然而不是沒有結果、反而還遭受反對方的暴力對待,這樣真的能達到真正的轉型正義嗎?我們還要多久才能盼得威權象徵從台灣徹底移除的那天呢?如果在網路上喊話或上街抗議就能解決問題,他們又何必大費周章花錢、花時間、還要被社會大眾嫌棄、甚至遭受統派的人身威脅?是我在旁聽時不斷冒出的疑問,換作是我被 sio-chio 的話,我會跟著行動嗎?

新聞媒體報導、或者是我自己的轉述,多半還是會有落差,又由於開庭過程不能使用手機,現場沒有直播畫面,建議各位可以到現場聆聽,直接聽當事人的說法,才不會有精差。

促轉會轉型方案出爐 中正紀念堂 改成公園、移除銅像 - 政治 - 自由時報電子報
行政院促轉會昨日公布中正紀念堂轉型方案,提出改成「反省威權歷史公園」規劃構想,兩大轉型方向包含「改造威權空間」、「重構紀念敘事」,並進行移除大廳內蔣介石銅像、改造堂體功能與外觀、破除園區整體崇拜軸線三大處置措施。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指出,台灣是多元社會,相關討論也正持續進行,期待更多的有意義對話,凝聚更多的共識。
2021年9月9日,促轉會提出中正紀念堂轉型方案,將移除蔣介石銅像。

轉型正義是全民的責任

政府的促轉會自2018年5月31日成立,他們的任務有:還原歷史真相、開放政治檔案、清除威權象徵⋯⋯,在參與這一次的旁聽中,讓我體會到,轉型正義不是只有政府要負責這一件事情,而是支持轉型正義的人們,在日常生活中去相挺相關事件也是非常重要的,每個人在社會中都有不同的位置去完成這件事情,才能促使正義來臨的日子離我們越近,然而,隨著威權時代的人們逐漸離世,時間拖得越長、事情就越難解決,真相也越來越不明,當社會不認為轉型正義是一件必須的事情,坐享其成自由的現代人,對得起前人為自由打拚的犧牲嗎?我自己是沒辦法啦。

還有多少的校園放著維權者的銅像、課本裡頭還有多少的錯誤、歷史還有多少的中國、加害者及幫助加害的人仍然無人,支持過往威權的人們還大聲維護其說詞,當執政黨無法執行,當行動不符合民意,期盼威權移除的願望,可能就是持續空轉。